网站首页 > 复习资料 > 辅导资料 > 经济师 > 中级工商管理专业知识与实务 > 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辅导资料:技术转移与技术贸易(四)

经济师中级工商管理辅导资料:技术转移与技术贸易(四)

2013-8-8  来自于:课评集

  4、专有技术

  在实践中已使用过了的没有专门的法律保护的具有秘密性质的技术知识、经验技巧。

  (三)国家技术贸易的基本方式

  1、许可贸易

  ①定义:指知识产权或专有技术的所有人作为许可方,通过与被许可方签订许可合同,将其所拥有的技术授予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由被许可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使用费的技术交易行为。

  ②按标的内容分类:专利许可、商标许可、计算机软件许可和专有技术许可

  ③按授权程度大小: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可转让许可、互换许可

  2、特许经营

  指由一家已经取得成功经验的企业,将其商标、商号名称、服务标志、专利、专有技术已及经营管理的方式或经验等全盘的转让给另一家企业使用,由被特许人向特许人支付一定金额的特许费的技术贸易行为。

  被特许方与特许方都是独立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

  3、技术服务与咨询

  指独立的专家或专家小组或咨询机构作为服务方应委托方的要求,就某一个具体的技术课题向委托方提高知识性服务,并由委托方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服务费的活动。

  4、合作生产

  指分属不同国家的企业根据他们签订的合同,由一方提供有关生产技术或各方提供不同的有关生产技术,共同生产某种合同产品,并在生产过程中实现国际技术转让的一种经济合作方式。

  5、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转让的设备买卖

  不含有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许可的设备的买卖,属于普通商品贸易

  其标的内容:一是硬件技术即设备本身;二是软件技术,设备中所含有的或与设备有关的技术知识(一部分属于一般的技术知识,另一部分属于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