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财政税收辅导:政府收入的分类
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的分类标准,政府有4种主要的收入来源渠道:税收、社会缴款、赠与收入和其他收入。
①税收,是政府从私人部门获得的强制性资金转移。
②社会缴款,包括社会保障计划收入和雇主提供的退休福利之外的其他社会保险计划收入。社会缴款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自愿性的;可以由雇员、代表雇员的雇主、自营职业者缴纳,也可以由无业人员缴纳;缴款额与缴款人的报酬、工资或雇员数量相关。
强制性社会缴款与税收的不同之处在于,如果规定的事件(如疾病和年老)发生,缴纳人和其他受益人有权获得某些社会福利,但缴纳税收并不能使纳税人获得相同的权利。
对于那些缴款额与报酬、工资或雇员数量无关、并专用于社会保障计划的强制性付款,应视为税收,而不是社会缴款。
③赠与收入,是从其他政府或国际组织那里得到的非强制性的转移。它们是对一国政府自有财政收入的补充,可以是现金或实物的形式。
④其他收入,是指上述三项收入以外的所有其他收入,主要包括出售商品和服务的收入(如使用费和规费)、利息和其他财产收入(如国有资产经营收入)、除赠与以外的其他现金或实物形式的自愿转移以及罚金和罚款。
3、我国政府收入分类
4、衡量财政收入的不同口径
①最小口径仅包含税收收入 。
②较大一些的口径(小口径)除税收收入外,还包含纳入公共财政预算(即一般预算)的非税收入,这是最为常用的一个财政收入口径, 该口径不包括政府债务收入、专款专用的政府收入,如社会缴款不应包含在内。我国统计年鉴中对外公布的财政收入即是指这个口径。
③再大一点的口径(中口径),是在公共财政预算(即一般预算)收入加社会保障缴费收入。
④最大口径(大口径),即指全部的政府收入。
5、财政集中度与宏观税负
①财政集中度,通俗地称为宏观税负,是指国家通过各种形式,从国民经济收支环流中截取并运用的资金占国民经济总量的比重。
②衡量宏观税负的口径: 从小到大分别是:
1)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
2)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占GDP的比重;
3)公共财政收入(一般预算收入)加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社会保障基金收入后的合计占GDP的比重 。即政府的全部收入。
6、税收的含义和特征
税收,是指公共机关依法强制收取的、对纳税人不附带直接回报义务的课征。
①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是指政府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直接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实行强制征收。这种强制性特征体现在两方面:
一是税收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即税收征收完全是凭借国家拥有的政治权力;
二是税收的征收过程具有强制性,即如果出现税收违法行为,国家可以依法进行处罚。
②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是指政府向纳税人进行的无需偿还的征收。无偿性是税收本质的体现,它反映的是一种社会产品所有权、支配权的单方面转移关系,而不是等价交换关系。税收的无偿性是区分税收收入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特征。
这种无偿性特征体现在两方面:1)指政府获得税收收入后无需向纳税人直接付出任何报酬;2)指政府征到的税收不再直接返还给纳税人本人。
③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是指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征税对象、税基及税率等要素。税收征纳双方必须按税法规定征税和纳税,双方都无权随意变更征纳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