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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违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二)

2013-7-13  来自于:课评集

  35、销售者的产品质量义务

  ①进货验收义务;

  ②保持产品质量的义务,如果进货时的产品符合质量要求,销售时发生质量问题的,销售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③有关产品标识的义务,销售者在销售产品时,应保证产品标识符合《产品质量法》对产品标识的要求,符合进货时验收的状态,不得更改、覆盖、涂抹产品标识,以保证产品标识的真实性。

  ④遵守有关禁止性规范:1)不得销售国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销售的产品和失效、变质的产品;2)不得伪造产地,不得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3)不得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4)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36、违反产品质量法的法律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刑事责任,负有产品质量义务的有:市场主体、行政质量监管职责的政府部门、有关社会组织。

  产品责任与产品质量责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产品责任,指因产品存在缺陷引起的民事赔偿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指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对产品负有直接责任的人,因违反产品质量法规定的产品质量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①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

  第一,生产者的严格责任,即只要产品存在缺陷导致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生产者就应承担赔偿责任。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①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②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③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

  第二,消费者的过错责任,由于销售者的过错使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销售者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生产者,也不能指明缺陷产品的供货者的,销售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②产品责任的求偿对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的生产者的责任,产品的销售者赔偿的,产品的销售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的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的生产者赔偿的,产品的生产者有权向产品的销售者追偿。

  ③产品责任的赔偿范围

  因产品存在缺陷

  1)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赔偿医疗费、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人减少的收入等费用;

  2)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3)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恢复原状或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赔偿损失。

  ④产品责任的诉讼时效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请求权,在造成损害的缺陷产品交付最初消费者满十年丧失;但是,尚未超过明示的安全使用期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