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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初级财政税收辅导资料:企业所得税的扣除

2013-6-25  来自于:课评集

  初级财政税收辅导:企业所得税的扣除

  (一)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

  1.相关性原则

  2.合理性原则

  3.真实性原则

  4.合法性原则

  5.配比性原则

  6.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原则所谓收益性支出是指该项支出的发生是为了取得本期收益,即仅仅与本期收益的取得有关;所谓资本性支出是指该支出的发生不仅与本期收入的取得有关,而且与几个会计期间的收入有关,或者主要是为以后各会计期间的收入取得所发生的支出,也就是说,形成非流动资产的支出属于资本性支出。

  一般来说,一项支出是属于收益性支出还是资本性支出,通常以受到该项支出效益期间长短为准。凡支出的效益仅及于本年度(或一个营业周期)的,应作为收益性支出;凡支出的效益及于几个会计年度(或几个营业周期),形成非流动资产的,应作为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是企业简单再生产经营环节的支出,具有流动性,形成流动资产或当期费用;而资本性支出是企业扩大再生产支出,具有相对固定性,形成固定资产。

  7.不征税收入形成支出不得扣除原则

  8.不得重复扣除原则

  (二)准予税前扣除的项目:

  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三)限制税前扣除的项目(重点掌握)

  1.补充保险

  2.利息

  3.职工福利费

  4.工会经费

  5.职工教育经费

  6.业务招待费

  7.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8.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9.境内机构、场所分摊境外总机构费用

  10.公益性捐赠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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