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具有以下特点:
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一般说来,行政许可只能依当事人的申请而发生,行政主体不能主动作出。行政相对人提出申请,是行政许可的前提条件。
行政许可是一种授益性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准予申请人从事特定活动,申请人从而获得了从事特定活动的权利或者资格,行使许可的权利并获得相关利益。
行政许可存在的前提是法律的一般禁止。行政许可实际上是对法律一般禁止的解除。
行政许可一般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许可应遵循相应的法定程序,并应以正式的文书、格式、日期、印章等形式予以批准、认可和证明。这种明示书面许可是行政许可在形式上的特点。
(3)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行为所实施的行政制裁。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列举式、授权式。
列举式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列举)的种类有六种:警告,罚款,没收,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
例30-4:(课后习题)下列各项中,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的种类的是( ABCD )。
A. 警告 B. 罚款 C. 没收违法所得
D. 责令停产停业 E. 通报批评(授权式)
例30-5:(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种类不包括( B )。
A.警告 B.管制
C.罚款 D.行政拘留
警告。仅仅影响其声誉。
罚款。缴纳一定数量货币。
没收。相关财务收归国有。
责令停产停业。属于能力罚。不得进行生产、作业或者工作,但是法律资格没有剥夺。过后无须重新申请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责令停产停业实际上是限制当事人已经具有的权能,这是责令停产停业与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之间的本质区别。
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吊销是权利或资格的取消。暂扣是中止,过后再发还。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及执照比责令停产停业更为严厉的行为能力罚。
行政拘留。短期剥夺人身自由。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一种。行政拘留的适用规定:适用机关只能是公安机关;适用对象一般只适用严重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自然人,不适用(4类)于精神病患者、不满14岁公民、孕妇或哺乳自己1周岁以内婴儿的妇女、我国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适用时间为1日以上15日以下;适用程序包括传唤、讯问、取证、裁决、执行等。
授权式行政处罚:即法律法规新创设的行政处罚,指授权法律和行政法规这两种全国性的法律文件可以创设上述6种行政处罚以外的其他行政处罚。种类包括:责令恢复植被、责令退还、责令退回土地、限期拆除、限期治理、强制履行兵役、撤销注册商标、注销城市户口、劳动教养、通报批评、驱逐出境等。
(4)行政强制(新增)。是指行政机关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对行政相对人的人身及财产自由等采取的强制性行为的总称。
行政强制的特征有两条:
行政强制的对象是行政相对人的财物和人身自由。
行政强制的目的是为了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