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行政事业单位支出
1.支出的内容
行政单位的支出,是指行政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行政单位的支出根据资金管理要求分为经常性支出和专项支出。经常性支出指行政单位为维持正常运转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专项支出是行政单位为完成专项或特定工作任务发生的支出。
事业单位的支出,是指事业单位为开展业务活动或其他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及损失,以及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开支,包括事业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基本建设支出等。事业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开展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支出;经营支出是指事业单位在各项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支出的计量和核算行政单位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支出数额记账。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支出数或实际发生数记账。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应当正确归集经营支出和事业支出,无法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合理的分摊。
3.拨人、拨出专款及专款支出
事业单位的拨人专款是指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人的有指定用途并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拨出专款是指拨给所属单位的需要单位报账的专项资;专款支出是指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和其他单位拨人的指定项目或用途,并需要单位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年终结账时,对已完工的项目,应当将拨人专款账户的余额与拨出专款和专款支出账户的相应余额对冲,对冲后的余额应当按照拨款单位的规定处理:按规定上缴部分冲减拨人专款;按规定留归本单位部分将拨入专款转入一般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