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考试采用面试方式,面试分初试和复试进行。由江门市蓬江区人社局、教育局组织进行。
1、初试
(1)时间:4月21日上午9:00开始;地点参看《考试通知单》。
(2)报考人员在初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初试顺序,报考人员不按时到达初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初试使用统一试题,初试期间对报考人员进行封闭式管理。
(4)初试结束后,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的1:3比例确定参加复试人选。初试成绩和进入复试人员名单于当天下午5:00在华南师范大学招聘现场予以公布。
2、复试
(1)时间:4月25日上午8:00开始;地点:棠下中学高中部(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棠下大道10号)。
(2)报考人员在复试前30分钟抽签确定复试顺序,报考人员不按时到达复试候考室的,视为自动放弃。
(3)复试使用统一试题,复试期间对报考人员进行封闭式管理。
(4)报考人员复试成绩在复试结束30分钟后,书面通知本人。
(三)体检
体检对象根据招聘公告规定的同岗位招聘人数和应聘人员复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逾期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组织考察
体检结束后,区教育局须对通过复试且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由区教育局组织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表现进行考察。由区人社局对考察人选的报考资格和个人档案进行审查。
(五)递补
出现以下情形的,根据招聘情况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和江门市蓬江区人社局商定同意后,可以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
1、面试人选不进行资格复审、复审不合格或放弃面试的;
2、体检人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
3、考察人选不合格被淘汰,或考察合格人员放弃录用机会的。
(六)聘用
1、对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者确定为拟聘人员,由区人社局发布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后由区人社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并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一年(硕士毕业生的半年),档案挂靠区人才交流中心,试用期期满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为在编教师;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信息公布
相关招聘信息在蓬江人事人才公益网(网址:http://www.pjrs.gov.cn )及蓬江区基础教育信息网(网址:http://pjedu.jmpj.gov.cn)公布。
五、联系办法
单位: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135号
电话:0750—3226160,8222935
联系人:赵老师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江门市蓬江区人社局 江门市蓬江区教育局
二〇一三年四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