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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和校医的通知

2013-4-11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和校医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三水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和校医,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逢进必考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作为评价标准的原则。

  二、招聘计划

  2013年度我区计划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46名,中职教师3名,校医2名(见附件1)。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中小学教师

  专业对口、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教育教学业务能力、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应届毕业生

  (1)三水生源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师范院校2013年的师范教育类毕业生(含已办理暂缓就业的2011年、2012年毕业生,应聘音乐教师、美术教师的不作师范教育类毕业要求)。

  (2)非三水生源毕业生,具备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国家重点师范院校或211工程院校(不含二级学院)的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应聘音乐教师、美术教师不作师范教育类毕业要求)。

  2.在职教师

  具备相应学段的教师资格证,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8日后出生),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高层次教育人才(年龄放宽到45周岁以下:1967年4月8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省级或以上优秀校长或教师(含教坛新秀、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省级或以上劳动模范、省级或以上名师名校长(含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首席教师)。

  (2)优秀教师:现聘市级或以上骨干教师(由教育行政部门聘任)或近5年获得地级市以上优秀教师奖励(指教育行政部门或政府部门评选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教坛新秀、优秀校长)的现职教师。

  (3)临时聘用的专任教师、职员:2012年9月1日前在我区公办学校任教(任职)且现仍在岗的临时聘用专任教师、职员。如为镇(街道)学校的临聘教师、职员只能报考现受聘的镇(街道)范围内的学校,如为区直学校的临聘教师、职员,只能报考区直属范围内的学校。

  (二)中职教师

  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对口专业本科或以上学历,40周岁以下(1972年4月8日后出生)的在职教师,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相关工种技能大赛获三等奖或以上者。

  2.作为第一指导教师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职业技术院校(技工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三等奖或以上者。

  (三)校医

  临床医学专业毕业,本科或以上学历,年龄要求为40周岁以

  下(1972年4月8日后出生),社会人员需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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