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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教育系统招聘教师和校医的通知(二)

2013-4-11  来自于:课评集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形式。报名结束后,对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不予开考。

  (一)报名(每名应聘者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1.报名时间:从2013年4月22日至2013年4月26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报名地点:佛山市三水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20号,电话:87786790、87735613)

  3.报名所需材料

  (1)应聘教师

  应届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教师资格证书(或受理证明)、毕业证及暂缓就业协议书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在职人员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职称证、相关资格和荣誉证书(获奖证明)、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临聘人员还需提供学校证明。

  (2)应聘校医

  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3年佛山市三水区招聘教职工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或《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执业医师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用提供),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2张(同版)。

  4.资格审核:由区教育局进行资格初审,初审符合资格条件的,由区教育局发放准考证,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在笔试前对进入笔试对象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复审通过后进入笔试环节,复审不通过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笔试对象。

  (二)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考试顺序进行。

  1.面试(5月4日、5日):教师招聘面试以说课、答辩的形式进行。应聘音乐教师的另加考专业试(声乐和钢琴)。应聘美术教师的另加考专业试(素描和色彩)。应聘中职教师的增加专业技能实操项目。校医面试委托相关机构进行,面试内容为专业知识及有关技能。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场评分、统计,并向考生发放面试成绩通知单。

  对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依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1:5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选;如招聘人数与进入笔试人数比例低于1:3的职位,则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达到比例1:3的要求。进入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职位,原则上不予开考。面试成绩、排名在三水教育信息港上公布。

  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美术科应考者要自带绘画工具。

  2.笔试(5月7日):采取闭卷的方式,教师招聘笔试内容为教育学、心理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知识。校医招聘笔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面试、笔试成绩按5:5比例合成总成绩,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的合格分数为60分。考生总成绩及排名在三水教育信息港上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对考试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顺序,按招聘职数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在三水教育信息港公布。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1年修订)》执行。

  体检结束后,根据考生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对其进行考察。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的,按成绩高低依次递补体检和考察人选。

  (四)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条款。

  五、其他规定

  (一)犯有严重错误,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或具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不予报考。

  (二)在招聘考试中作弊的人员或在招聘过程中查实具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人员,取消考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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