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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建筑经济辅导资料:施工企业的利润及利润分配(二)

2013-7-26  来自于:课评集

  二、施工企业利润分配

  (一) 计算可供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本年净利润 年初未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为正,继续下面的分配步骤

  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计提任意公积金

  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即亏损,不分配利润

  (二)计提盈余公积金

  按本年净利润的10%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

  当法定盈余公积达到企业注册资金的50%时,可不再提取

  盈余公积用途

  弥补公司亏损

  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转增公司资本

  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三)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税后利润提取完盈余公积与公益金后,才能向投资者分配

  一般企业按投资各方的出资比例分配利润

  股份有限公司按股东的股份比例分配利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