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辅导:工程价款结算争议处理
竣工结算报告经发、承包双方签字后生效,当事人任何一方对报告有异议的,可对工程结算中有异议部分,向有关部门申请咨询后协商处理,若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按合同约定的争议或纠纷解决程序办理:
(1)双方协商确定;
(2)按合同条款约定的办法提请调解;
(3)向有关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工程交付使用
工程竣工后,发、承包双方应及时办清工程竣工结算,否则,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有关部门不予办理权属登记。
考核竣工结算的原则和程序、动态调值公式的运用。动态调值公式按下式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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