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辅导: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双方一定要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结算审查工作,否则,将由过错方承担过错责任。
索赔价款结算
发承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另一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受损方按合同约定提出索赔,索赔金额按合同约定支付。
合同以外零星项目工程价款结算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合同以外零星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受发包人要求的7天内就用工数量和单价、机械台班数量和单价、使用材料和金额等向发包人提出施工签证,发包人签证后施工;如发包人未签证,承包人施工后发生争议的,责任由承包人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