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辅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基本要求和制度
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要充分考虑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不安全因素,其内容必须具体、明确、针对性强。
(2)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应优先采用新的安全技术措施。
(3)在工程开工前,应将工程概况、施工方法、安全技术措施等情况,向工地负责人、工长及全体职工进行交底。
(4)对于有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要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施工队或班组进行交叉作业施工的安全技术交底。
(5)在每天工作前,工长应向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每天也要对工人进行有关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方面的安全技术交底。
(6)要以书面形式进行逐级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并且交底的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要签名或盖章。
(7)安全技术交底书要按单位工程归放一起,以备查验。
2、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大规模群体性工程,总承包人不是一个单位时,由建设单位向各单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单位作建设安全要求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2)大型或特大型工程项目,由总承包公司的总工程师组织有关部门向项目经理部和分包商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3)一般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和现场经理向有关施工人员(项目工程部、商务部、物资部、质量和安全总监及专业责任工程师等)和分包商技术负责人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4)分包商技术负责人,要对其管辖的施工人员进行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交底。
(5)项目专业责任工程师,要对所管辖的分包商工长进行专业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交底,对分包工长向操作班组所进行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监督、检查。
(6)专业责任工程师要对劳务分包方的班组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监督指导其安全操作。
(7)施工班组长在每天作业前,应将作业要求和安全事项向作业人员进行交底,并将交底的内容和参加交底的人员名单记入班组的施工日志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