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管理辅导:施工实施阶段监理工作内容
(一)开工条件的控制
包括签发进场通知、审批开工申请、签发工程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等。第一个单元工程在分部工程开工申请获批准后自行开工,后续单元工程凭监理机构签发的上一单元工程施工质量合格证明方可开工。监理机构应对承包人报送的混凝土浇筑开仓报审表进行审核。符合开仓条件后,方可签发。
(二)工程质量控制
按照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强制性条文及施工合同约定,对所有施工质量活动及与质量活动相关的人员、材料、工程设备和施工设备、工法和环境进行监督和控制,按照事前审批、事中监督和事后检验等监理工作环节控制工程质量。监理机构可采用跟踪检测、平行检测方法对承包人的检验结果进行复核。平行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3 % ,重要部位每种强度等级的混凝土最少取样 1 组;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5 % ,重要部位至少取样 3 组;跟踪检测的检测数量,混凝土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7 % ,土方试样不应少于承包人检测数量的 10 %.平行检测和跟踪检测工作都应由具有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的检测机构承担。平行检测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三)工程进度控制
包括协助发包人编制控制性总进度计划;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实际施工进度的检查与协调;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当工程变更影响施工进度计划时,监理机构应指示承包人编制变更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涉及总工期目标、阶段目标、资金使用等较大的变化时,监理机构应提出处理意见报发包人批准。
(四)工程投资控制包括协助发包人编制年、月的合同付款计划;审批承包人提交的资金流计划;根据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对合同付款情况进行分析,提出资金流调整意见;审核工程付款申请;根据施工合同约定进行价格调整;根据授权处理工程变更所引起的工程费用变化事宜;根据授权处理合同索赔中的费用问题;审核完工付款申请,签发完工付款证书;审核最终付款申请,签发最终付款证书等。
(五)施工安全与环境保护
(六)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包括工程变更;索赔管理;违约管理;工程担保;工程保险;工程分包、争议的解决等。
(七)信息管理
(八)工程验收与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