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合格者,进入考核程序。
体检时间和医院:另行通知。
体检办法及标准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本人负责。
弃权或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其考核资格,并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
(四)考核
由招聘单位组织对被确定考核人选进行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计划生育等情况的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用人单位可按面试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人选参加体检合格后进行考核。
(五)公示
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gdhrss.gov.cn)、广东省旅游局网站(www.gdta.gov.cn)和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网站(www.gds-lyxx.com)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由用人单位与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按国家有关规定确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经考核不符合岗位要求的,取消聘用;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四、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实际聘用岗位,享受国家及省统一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招聘工作纪律要求
1.根据有关规定,此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2.为保证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整个招聘过程必须做到条件、结果公开,程序公开透明,全过程接受监督。
3.如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用人单位可中止和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0-37248645、37247953
监督投诉电话:广东省纪委、监察厅驻旅游局纪检组、监察室
020-87513568,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纪检电话:020-37247850
广东省旅游职业技术学校
2013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