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汕头市法制教育学校公开招聘管理人员的通知
根据《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规定和汕头市法制教育学校管理岗位人员空缺实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管理人员3名,现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汕头市法制教育学校是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公益一类正科级事业单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核拨。主要职能是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和队伍教育培训。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
管理岗位职员3名,其中行政管理岗位职员2名,计算机网络工程管理职员1名,专业、学历要求及名额分配详见《汕头市法制教育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管理人员岗位表》(附表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同时具备相应的学历、年龄要求,详见《汕头市法制教育学校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附表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三、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纳入汕头市法制学校事业单位编制管理,工资待遇按我市有关事业单位政策规定执行。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应聘者登录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hrss.shantou.gov.cn/)、汕头人才网站(http://www.strc.com.cn)自行下载《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并如实填写一式三份(贴相片),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tzfwgbk@126.com;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及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3张近期大1寸免冠照到报名点报名。
(二)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23日至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星期六、日除外)。
2、报名地点:汕头市海滨路7号(政法大楼)403室。
(三)发放准考证。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由本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于2013年2月26日下午5:00前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四)注意事项
1、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报名需提供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材料。
2、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职位。
3、开考比例:招考职位拟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得少于1:3,方可开考;低于1:3的,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4、报名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有关信息材料,所提交的有关信息、证件与笔试、面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报名表》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善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凡弄需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加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