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金融专业辅导资料:巴塞尔协议对银行业资本的要求
(一)巴塞尔协议及其产生的背景
1、巴塞尔协议基于两点建立:资本的规定、资本与风险资产的关系;
2、产生背景:杠杆作用、呆账准备、创新工具
(二)巴塞尔协议的目的及主要内容
1、巴塞尔协议的目的
通过制定商业银行资本和风险资产间的比例关系,确定统一的计算方法和标准,达到加强国际银行体系健康、稳定发展的目标,同时通过确立公平的资本充足率标准,消除国际银行间存在的不平等竞争。
2、巴塞尔协议的内容
(1)资本构成
①核心资本:实收资本(普通股、非积累优先股)和公开储备
(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
②附属资本:普通准备金(呆账准备金、投资风险准备金)和长期次级债务
(发行的长期金融债券)。
(2)资本充足率≥8%;核心资本≥4%;附属资本≤总资本50%。【10-真题】
(三)巴塞尔协议的修正和补充
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
三大支柱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协议框架。【10真题】
【例题】按照巴塞尔委员会1988年资本协议的规定,商业银行核心资本充足率不应低于( )。
A.2% B.4% C.6% D.8%
答案:B
解析:资本充足率≥8%;核心资本≥4%
【例题】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为主要特点的监管框架是( )提出来的。
A.1988年巴塞尔协议
B.1996年巴塞尔市场风险补充协议
C.1997年有效银行监管核心原则
D.1999年巴塞尔新资本协议
答案:D
解析:1999年6月,巴塞尔委员会提出以资本充足率、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市场纪律三大支柱为主要特点的新资本协议框架。直至2004年6月26日,在经过长达5年的修订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最终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