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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金融专业学习资料: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

2013-1-17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金融专业学习资料: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

  一、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背景、方式与机制

  (一)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背景

  1.金融全球化迅速发展

  第一,金融机构的跨国经营和规模的迅速扩张。

  第二,金融市场的全球联动。

  第三,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

  第四,金融资本的频繁跨国流动。

  2.金融自由化程度加深

  1973年,美国经济学家罗纳德·麦金农和爱德华·肖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金融抑制进行剖析,指出应在发展中国家解除金融抑制、推进金融深化,提出了金融自由化理论。金融自由化理论主张放松对金融机构过度严格的管制,特别是解除金融机构在利率水平、业务范围和经营的地域选择等方面的限制,恢复金融业的竞争,以提高金融业的效率。与之前金融监管理论以金融体系安全优先为核心相比,金融自由化理论更尊崇效率优先的原则。

  伴随着金融深化的理论,一方面许多国家加快开放资本账户和金融市场,放松了对于跨国金融机构的各种限制,跨国银行得到了全面发展和迅速扩张,其触角已经伸到了几乎每一个新兴市场。1997年12月,WTO达成了《金融服务贸易协定》,WTO开始介入全球金融服务领域。该协定规定参加成员有义务对外开放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市场。WTO的一般性原则——自由竞争原则、最惠国待遇原则、国民待遇原则、逐渐开放市场原则和透明度原则将同样适用于WTO成员国的金融行业。跨国金融机构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扩张机遇。另一方面,在金融全球化过程中,通过日益频繁的并购活动,金融资本的相互渗透和竞争,金融机构呈现出大型化、业务交叉、国际化等特征。

  3.金融风险的全球性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外汇市场风险。

  第二,国际银行业的风险。

  第三,国际证券市场的风险。

  第四,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

  国际证券委员会和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认为衍生工具至少涉及6种风险,即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结算风险和法律风险。

  (二)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方式

  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主要是指国际经济组织、金融组织与各国以及各国之间,在金融政策、金融行动等方面采取共同步骤和措施,通过相互间的协调与合作,达到协同干预、管理与调节金融运行并提高其运行效益的目的。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主体主要是各国政府监管当局以及国际社会成立的各种机构,比如IMF、WB、BIS、WTO、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国际证券委员会,国际保险监管者协会等。

  从形式上看,金融监管的国际协调有规则性协调和相机性协调。

  (三)金融监管国际协调的机制

  1.信息交换

  两国或者多国之间的信息交换是国际协调最基本的内容之一。

  2.政策的相互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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