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与录用
1、对拟录用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
2、2013年的毕业生必须在2013年7月底前获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取消录用资格。因应聘人员个人原因在2013年7月底前未能办理录用手续的,取消录用资格。
3、新教师实行见习期制度,由学校与录用人员签订《见习期聘用合同》,期限一年。
4、新教师见习期满,学校从德、能、勤、绩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见习期聘用合同自然中止,进入人才市场重新择业。
四、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江苏省天一中学校园网:www.tyzx.com.cn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网站:www.xsjy.com.cn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bj.jsxishan.gov.cn/zgxsrbj
本公告由江苏省天一中学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10-88223001.
五、监督检查
本次考核录用工作在区招考领导小组监督指导下进行,接受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纪委、监察局和社会的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锡山区纪委:0510-88702356
无锡市锡山区教育局纪委: 0510-88700983
无锡市锡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10-88214281
江苏省天一中学
201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