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待遇薪酬:
盘锦内受聘用教师正常调动工作,盘锦市以外受聘教师省市的骨干一经考核聘用,在聘期内被聘人员工资标准均按照盘锦市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标准执行,并将享受如下待遇。
(1)省级以上骨干教师,在市主城区购房一次性补贴4万元。市级骨干教师,一次性补贴1万元。若夫妻双方均符合享受购房补贴条件,则在标准高的一方基础上增加补贴1万元。
(2)实际薪酬不低于市区同类学校水平,根据教育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发放。
(3)聘任的教师按所评职务理顺工资。
(4)聘任的教师子女可在本校小学、初中就读;在高中就读的,可免除学费。
五.招聘程序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从发布招聘公告之日起即可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13年3月20日。届时提前具体通知初审合格者考试日期与考试地点。
2.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登录盘锦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pjedu.cn/),查看辽宁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盘锦)教师招聘公告,并下载相关表格或文档,填写相关内容,把相关的材料发到邮箱:lnssyzxlb@163.com
(2)现场报名咨询:辽宁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 教务处
3.学校地址:辽宁省盘锦市辽东湾新区辽河大桥北侧。
4.相关政策咨询电话:0427—3406789 0427—3406020
(二)资格审查
学校对报考人员地资格审核,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职称证书以及其他有关证件的原件、复印件(在参加考试前审核确认)。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应聘资格。
1.笔试
内容包括:写一课时本学科教学设计;学科水平测试。
2.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确定参加面试的人选。面试内容包括:试讲、说课。
3.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ⅹ40% 面试成绩ⅹ60%。
六.录取办法
1.学校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对于最终确定的聘用人员,办理相关人事调动手续。
盘锦市教育局
辽宁省实验中学辽滨分校
二0一二年 十二月 二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