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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保证担保的范围及相关例题

2013-1-7  来自于:课评集

  中级经济基础辅导资料:保证担保的范围

  5.保证担保的范围

  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6.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责任的消灭

  保证责任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此外,保证责任也因如下法律事实而消灭:

  (1)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2)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3)保证人依法就连续发生的债权做保证,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人可以随时书面通知债权人终止保证合同,但保证人对于通知到债权人前所发生的债权,承担保证责任。

  (4)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例题:

  1.(2008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的说法中,错误的是( )。

  A.社会团体不得为保证人

  B.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保证合同

  C.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D.保证合同是一种从合同

  『正确答案』C

  2.(200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即使下列单位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但只有( )可以做为保证人。

  A.某公立学校 B.某公立医院 C.某公益社会团体 D.某企业法人

  『正确答案』D

  (三)定金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例题:

  1.(200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合同从( )起生效。

  A.实际交付定金之日 B.定金合同成立之日 C.主合同成立之日 D.主合同生效之日

  『正确答案』A

  2.(200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其最高数额为主合同标的额的( )。

  A.5% B.20% C.25% D.30%

  『正确答案』B

  3.(2006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是合同担保方式的是( )。

  A.违约金 B.定金 C.留置 D.抵押

  『正确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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