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考试
1、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的方法进行。其中效实中学教育管理岗位,宁波外国语学校教育管理岗位,宁波外事学校外事办翻译岗位采取直接面试的方法进行;其他岗位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音、体、美学科和实验员以及紧缺岗位在面试中还需要增加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课堂教育教学能力;面试主要考察应聘者的逻辑思维能力、应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回答问题的准确性、举止仪表等内容;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主要考察应聘者专业技能或实际操作能力。
采取直接面试的,面试总分为100分;采取教育教学能力测试 面试相结合方式的,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一般学科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80分、面试占20分,音、体、美学科及紧缺岗位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占50分、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占30分、面试占20分。面试(或总成绩)不足60分者予以淘汰。
2、在考试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的,按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成绩都相同的,按专业技能实际操作测试成绩排序;所有成绩(或直接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测试课目。面试(或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于考试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相关学校网站(http://rsc.nbedu.net.cn)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不予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宁波市教育局报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教育人事网、宁波教科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拟录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见习期)或执行初期工资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录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为海外留学毕业生的,应在报名时取得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认证的相关学历学位证书。
(二)历届毕业生报考除音、体、美专业教师和紧缺岗位以外的其他岗位的,需已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三)被录用人员须与学校签订一年期聘用合同,合同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
(四)音、体、美专业教师和紧缺岗位的录用人员,以及其他岗位录用人员为应届毕业生的,须在被录用起规定的时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到期未取得的,学校将解除聘用合同。录用人员为应届师范类毕业生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为2013年6月30日前;其他教师岗位的,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时间为两年内。
(六)联系电话:87183384(宁波市教育局人事处);联系人:符老师。宁波教育人事网网址:(http://rsc.nbedu.net.cn)
(七)监督电话:87183361(宁波市教育局监察审计室)。
附件1:招聘单位、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附件2:《宁波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
宁波市教育局
二○一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