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者,根据本人报考志愿和所报考岗位的要求,依据考试总成绩,蚌埠二中研究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按照国家、省有关文件规定签订聘用合同。
如有拟聘用人员在2013年7月31日之前未能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取消聘用资格后不再递补。
(六)其他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自动放弃,相应岗位由达到考核、体检条件的应聘人员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1)拟选调或招聘人员自愿放弃调动的(提交本人亲笔签名的书面情况声明);
(2)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2、本简章未尽事宜,由蚌埠二中负责解释。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1、成立组织。成立蚌埠二中新校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
2、严肃工作纪律。整个公开招聘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应聘人员不属公开招聘对象或不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以及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的,将予以取消聘用资格或给予纪律处分。如发现工作人员违法违纪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以上招聘简章同时在蚌埠二中 (http://www.bbez.com)蚌埠教育网(http://www.bbjy.com)、蚌埠市人事人才网(http://www.bbrsrc.ah.cn/)上公布。关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的相关信息,请应聘人员及时登陆以上三个网站查询。
咨询电话:
蚌埠二中办公室 0552-2043733
蚌埠市教育局人事科 0552-2044954
举报电话:
蚌埠市教育局监察室 0552-2056531
蚌埠市人社局事业科 0552-31256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