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核成绩计算
1、考核成绩百分制记分。说课成绩占考核成绩的70%,综合考核成绩占考核成绩的30%。
2、考核成绩=说课成绩×70%+综合考核成绩×30%。
(六)签订意向协议
所有选用点的考核成绩按学科拉通排名,每个岗位根据成绩排名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拟签约的人员。拟签约人员确定后,电话通知拟签约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如有放弃签约出现的岗位空缺,在选用人员中按选用学科,以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签订就业协议的内容:(1)该生若推荐材料属实,聘用时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来宜宾后经过渡考试、体检合格,方可聘用;(2)最低服务年限3年,3年内不得申请调动、辞聘、报考脱产研究生学习。违约方交纳10000元的违约金及相关培训费;(3)试用期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安置到其他缺编学校。
四、报名所需材料
(一)照片1张。
(二)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
(三)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毕业生自荐材料 。
(五)大学学业成绩单复印件(盖院系公章) 。
(六)全日制“二类”本科学历应届毕业生证明(盖院系公章)。
五、选用地点及时间
(一) 四川师范大学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7日下午;
2.考核时间:2013年1月8日。
(二)西南大学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9日下午;
2.考核时间:2013年1月10日。
(三)宜宾学院点
1.报名时间:2013年1月11日下午;
2.考核时间:2013年1月12日。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股
屏山县教育局政工股
联系人: 刘飞 唐义先 王叔奇 胡春雷
联系电话:0831-5700223 0831-5722272
013990922025 015883100051
屏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屏山县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