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审查
由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者发放面试通知书。
(三)考试
选聘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采取讲课的形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按拟选聘名额1:2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考核充分考虑应聘人员获得市级以上教育教学奖励因素。
(五)公示
公开招聘办公室根据面试成绩和考核情况研究提出选聘人选意见报领导小组同意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时间7天。对反映的问题,经核实不符合选聘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聘用及待遇
对确定聘用的人员办理调动手续,列入财政全供初中事业编制,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
1、当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本专业选聘名额2倍时,可以缺额确定选聘人选。
2、选聘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安排。
3、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时提供有关材料,未按时参加面试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选聘工作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在选聘过程中发现应聘人员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考试纪律的,取消其考试及应聘资格。在整个选聘过程中出现工作人员违规行为的,将严肃追究其责任。
5、本公告由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6、相关事宜可登陆焦作新区网站(http://www.jzgxq.com)查询。
特此公告。
焦作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