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确定拟聘人员、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名单,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东莞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网站同时公示7个工作日。
如因体检或其他原因导致拟聘职位出现空缺的,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第二十七条执行。
(七)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我校(院)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报批聘用。
(八)结果备案
在确定聘用后10个工作日内,将招聘结果报东莞市人力资源局备案。
五、有关问题说明
(一)应聘者最高学历、学位须于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未取得学位或未能按时毕业的,不予聘用。
(二)应聘者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且需与在《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中填写的内容一致。取得应聘资格的应聘者的学历、学位、职称须进行鉴定、登记,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可追究个人法律或经济责任。
(三)有关招聘事项及考试成绩、录用结果等,可登陆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政务信息网、中共东莞市委党校网站(http://dx.dg.gov.cn/)查询。
咨询电话:0769-88987555;联系人:朱斌15019996160
附件:
1.中共东莞市委党校(市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2013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中共东莞市委党校
201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