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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度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的通知(二)

2013-1-2  来自于:课评集

  2、资格初审

  高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随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公布初审结果。对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应聘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者补充。

  应聘人员应在审核时间内注意查询审核结果,并及时补充、完善报名信息。

  招聘岗位的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当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使用。

  3、网上缴费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应聘信息后,可在第二天至查询时间截止之日前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2013年1月13日17:00前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其资格。缴费成功后,请务必登陆报名网站打印《2012年度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2013年1月17日—18日登陆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应聘人员应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013年1月12日(8:30—12:00,14:00—17:00)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有关证明材料到高新区教育卫生工作办公室(临沂高新区科技大道与新华路交汇处东50米路南,高新区交警中队303室)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出具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二)面试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2012年度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准考证》、《应试人员诚信承诺书》及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版)。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应聘人员需提交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与所应聘教师岗位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海外留学归国人员须同时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上述证件及证明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进入面试审查资格范围的应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教材教法、教育法律法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的基本要求等。

  笔试时间和地点:2013年1月19日,考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市事业单位招聘主管部门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情况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计划招聘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

  根据市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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