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其他事项
1.拟招聘名额与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3,低于此比例的专业可调整招聘名额或不开考。
2.报名材料不齐不受理报名,报名材料不再退还。
3.应聘者须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提交报名材料,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四、组织考试
考试有关事宜将在沈阳三十中学网站上公布(网址:http:∥www.sy30.com)
(一)笔试
1.资格审查合格者,2月25日上午9:00-11:00,到沈阳市第三十中学参加笔试。
2.笔试形式采取闭卷考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笔试成绩60%计入考生总成绩。笔试内容由两部分组成,一是教育教学的基本理论,素质教育、新课程改革理念等知识,占30%;二是学科专业知识,占70%。笔试不指定考试参考书目。
(二)面试试讲
1.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试讲人选。同一学科入围面试的末位如出现同分,则同分者一并进入该学科的面试。
2.入围面试试讲者凭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面试试讲。
3.面试试讲满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五、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招考职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参照人事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相关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六、组织考察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根据省市有关文件规定,由招聘工作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
七、确定录用名单
根据组织考核的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沈阳三十中学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录用手续和相关待遇
拟聘人员通过公示后,按照沈阳市苏家屯区有关政策办理调动手续。试用期一年,经考核合格的,办理有关聘用手续,按事业单位人事聘用制度管理;考核不合格的,解除与聘用单位的聘用关系,人事关系转苏家屯区人才服务管理办公室挂靠,由本人自谋职业。录用人员调入后,视所安排单位实际聘任职称享受相应待遇。
九、本公告由沈阳市第三十中学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省、市、区有关规定执行。
沈阳市第三十中学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