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40% 面试成绩×60%。
(四)体检、考察和公示
1.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进行体检。
2.考察: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
体检、考察参照公务员招录的标准和办法执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缺额时,在报考同岗位的考生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3.公示: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江宁教育信息网 (网址http://www.jnedu.net.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经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批准后,由江宁区教育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五、招聘咨询
江宁区教育局人事科:025-52284692、52281696、52181813、52284690
六、招聘监督
江宁区纪委:025-52135594
江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25-87187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