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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佳木斯桦南县教育局招聘17名中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22  来自于:课评集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报名地点: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06室,联系电话:0454-6222075,联系人:施永剑

  (三)报名要求: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原件;

  2、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2013年应届生需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3、高中教师资格证书及普通话资格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4、填报《招聘高中教师报名登记表》及近期一寸免冠照片3张。

  (四)应聘同一学科,报名人数与招聘职位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对职位招考计划进行缩减或取消。

  笔试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聘后待遇和要求

  应聘人员试用期12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为2000元。试用期满,由人社局及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试用期考核,经考核能够胜任本岗位工作的,予以正式聘用,并与用人单位签定聘用合同,纳入用人单位编制管理并发放工资卡;不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取消聘用。

  七、工作纪律及要求

  1、严格规范工作程序。本次招聘工作,要认真执行《桦南县公开招聘高中教师工作实施方案》,严格工作程序和步骤,保证招聘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相关部门协同开展工作,确保招聘工作在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前提下进行。纪检委、公正处全程参与监督。

  3、严肃招聘工作纪律。要抓好出题、批卷等关键环节,做到全程监控,严格保密。对于在组织招聘过程中营私舞弊、以权谋私等违反招聘纪律的行为要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

  4、公开招聘信息。有关招聘工作信息将在桦南县电视台及桦南县政府信息网公布。

  八、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招聘工作的组织领导,特成立桦南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此次高中招聘教师工作的组织实施。

  组  长:麻世先  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

  马  琳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姜玉辉  县人社局局长

  邢亚杰  县纪检委副书记

  侯耀辉  县教育体育局局长

  庞玉萍  县编委办主任

  金万东  县财政局局长

  李忠阁  县公证处主任

  县教师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主任:姜玉辉(兼);副主任:柴忠林、李庆海;成员:施永剑、李厚贵、卜坤龙、陈志艳、周涛、何欢欢;办公室地点:人社局406室;职责:负责此次高中教师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宜。

  中共桦南县委办公室               2012年12月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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