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招聘15名中学教师的通知
为补充工作人员,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将于近期赴华东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15名,具体岗位参见《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赴外地面向应届毕业生定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表》(见附件,以下简称《招考计划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条件及有关要求
(一)招考对象
符合本公告及报考岗位所要求条件的2013年毕业的市内外应届毕业生。
(二)岗位基本聘用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本公告及《招考计划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的界定
本公告所称毕业生均指纳入国家全日制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计划并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取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毕业生,此类人员考试入围的,报到时必须提供全国统一的派遣报到证。
2.对招考范围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均可报考。
3.对报考年龄的要求
在《招考计划表》“与岗位有关的其它条件”中有年龄限制要求的,按《招考计划表》要求的报考年龄报考;其他条件中没有年龄要求的,报考的年龄要求为40周岁(1972年11月31日以后出生)以下。
4.对报考学历的要求
(1)获得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
(2)考生最高学历必须与岗位要求的学历相符。低学历不能报考高学历要求的岗位,高学历可以报考低学历要求的岗位,但必须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必须具备高学历相应的学位。如:学历要求为“本科”,则大专学历不能报考;本科和研究生学历可以报考;研究生学历报考的,除符合专业要求外,还应具有和研究生专业对应的学位;
(3)岗位要求为“所有学历均须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报考者须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成教、自考、电大、业大、函授或在职党校学历的不能报考。
5.对报考专业的有关要求
(1)报考人的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一致。研究生学历的考生本科阶段所学专业必须与应考岗位相一致或相近。专业是否相符可以参考国家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附件2)。
(2)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规定的学历层次相对应。如职位要求学历为“研究生”,专业为“数学”,若报考者本科的专业为“数学”,但研究生的学历为“物理”,则不符合要求。
6.对教师资格证的要求
本科阶段所学专业为非师范类专业的报考者,报名现场须提供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合格证书,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时须提供本人的教师资格证;研究生报名现场必须提供本人的教师资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