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办理相关手续
我校将安排为期3个月的教学实习,合格人员经公示,没有投诉、经查投诉不实或投诉属实但不影响聘用,且不违反《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等文件关于聘用、回避等有关规定的,由用人单位按规定时间向市人力资源局申报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合格人员按我市新出台的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无正当理由1年内(从笔试之日起算)未办理相关备案手续的,考试成绩失效,取消其聘用资格。
被投诉不符合聘用条件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投诉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试用期
用人单位应在聘用人员到单位报到1个月内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确定聘用关系。
事业单位应与新聘人员按《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深人社规〔2012〕16号)有关规定约定试用期,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
试用期满合格的,办理转正手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一)经公开招聘进入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障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2号)规定的养老保障制度;
(二)招考相关资格等时间的计算,均截止至2012年11月30日。岗位要求取得相关证书的,必须在此之前获得岗位规定的证书;
(三)考生毕业时应能完成学业并取得符合报考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对在招考过程中违反我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规定及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应聘者,将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所指日期或数字均包含本数;
(六)招考查询网址如下:
1、深圳市考试院网站:
http://www.testcenter.gov.cn ;
2、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网站:
http://www.shenzhenew.com;
3、华东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http://www.career.ecnu.edu.cn;
4、陕西师范大学就业信息网:
http://job.snnu.edu.cn/;
(七)联系电话
联系人:陈俏
联系电话:18948786667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 , 14:00—18:00.
(八)本公告由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负责解释。
深圳第二外国语学校
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