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检
根据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1:1比例确定
体检人员(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 (试行)》及《关于修订〈公务员聘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体检结论确定后,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合格的项目告知体检不合格人员。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如果提出书面申请,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可复查一次。对未按要求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由此出现缺额的,按应聘人员考试考核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5、公示
确定为拟聘人员,在余庆教育网(http://www.yqjy.gov.cn/index.aspx)和招聘单位予以公示。
6、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协议。
四、其他
聘用人员必须于2012年12月31日前持学籍档案、就业报到证、毕业证及相关证件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相关手续,证件不全,将不予聘用。
五、监督
考试考核工作由余庆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联系电话:0852-4623388、0852-4623511
监督电话:08524704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