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及程序
先在指定高校进行报名与考试,并确定拟签约名单。签约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在招聘学校进行报名与考试,然后按有关程序审核确定拟签约名单。
1、报名。
①高校现场报名:文化课岗位设3个报名点(报名时间分别为:华东师范大学2012年12月26日9:00—11:30、华中师范大学2012年12月28日9:00—11:30、浙江师范大学2013年1月6日9:00—11:30),专业课岗位报名点设在浙江工业大学(报名时间:2013年1月8日9:00—11:30),按顺序分批进行报名。
②高校现场招聘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在招聘学校设报名点。
报名者持本人身份证(双面)、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个人简历、学校就业推荐表,一寸免冠近照1张到现场报名处报名。
2、资格初审。在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指导下,市教育局与聘用学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者电话通知考试。
3、组织考试。
①高校现场考试。考试地点设在高校报名点(具体另通知),考试时间按各报名点报名顺序分批进行,上一报名点已考取签约的岗位不再在下一报名点招聘。
②招聘学校考试。高校现场招聘结束后,计划仍有剩余的岗位,考试地点设在各相关招聘学校,考试时间统一(具体另定,详见临海教育网)。
考试均由招聘学校组织,市教育局、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监察局派人参与监督。考试采取试讲、现场提问和技能测试(职教专业课)等方式。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80分,考试成绩未达到合格分者,不予签约,宁缺勿滥。
4、体检。教育局根据考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聘用学校岗位需求数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5、确定拟签约人员。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拟签约人选,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在临海教育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6、办理签约手续。拟签约人员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可与聘用学校办理签约手续。
7、考察。对签约毕业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如有违纪处分及违法记录的,不予聘用。
8、办理录聘手续。签约毕业生将毕业档案转到临海市教育局人事档案室,并于2013年7月20日前将个人毕业证书(国外学历须经教育部认证后,于2013年9月底前)及签约条件所需的获奖证书原件交市教育局审核,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市教育局将签约毕业生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按规定程序办理录聘手续,办理录聘手续时须先办理户口农转非手续。新聘教师见习期为1年。
五、注意事项
1、坚持宁缺勿滥原则。对考试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
2、签约毕业生要诚信,勿得弄虚作假骗取资格,勿得“跳槽”擅自解约。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立即予以解聘。
3、录用的毕业生必须在2学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予以解聘。
4、新聘教师见习期满,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考核,着重考核教师职业道德、敬业精神、教育教学能力及履行岗位职责的实绩。经考核合格的,给予转正定级;考核不合格的,由学校报市教育局按规定程序审批后解聘,并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5、请有意报名者,及时关注临海教育网发布的相关信息。
临海市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