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准考证领取
凡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2012年12月23日上午08:30-12:00在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办公室领取《笔试准考证》。
(四)笔试
1.开考比例: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职数之比不得低于2:1,若达不到这一比例的,则相应缩减招聘职数。
2.笔试时间:12月24日下午15:00-17:30.
3.笔试地点: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4.笔试内容:《教育公共基础》和《特殊教育专业知识》两科,各100分。《特殊教育专业知识》占笔试成绩的70%,《教育公共基础》占笔试成绩30%。《教育公共基础》内容(包括教育学基础、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学、教师职业道德)。笔试总分为100分。
5.面试人员名单公布:2012年12月25日下午18:00前在广安教育网、西南大学教育学院和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公告。
(五)面试
本次面试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
1.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招聘职数与面试人员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环节因缺考而出现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仍视为有效比例。
2.面试时间:面试人员于12月26日上午08:30进入面试地点。
3.面试地点: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
4.面试内容:本次面试讲课使用的教材为人民教育出版社培智教材。
5.面试方式:面试实行封闭式管理,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讲课顺序。讲课时间为15分钟,备课时间为20分钟。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公布。
6.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考试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7.总成绩公布:所有考生的总成绩在广安教育网、西南大学教育学院和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公告。
(六)体检
1.体检人员确定:根据考聘者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成绩,保留两位小数)按考聘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并在广安教育网、西南大学教育学院和重庆师范大学特殊教育学院公告(若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者优先)。
2.体检标准:体检项目及标准按照四川省教育厅颁布的《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川教〔2004〕295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初次体检不合格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两天内按规定申请复检一次。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因复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4.体检结果通知: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安教育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