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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宁波江东区教育局招聘11名中小学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19  来自于:课评集

  5、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办法参照公务员录用和干部选拔任用有关规定制定,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6、录用:根据管理权限,体检、考察合格者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其中中小学科学教师岗位总分第一名考生拟录用为初中科学教师,总分第二名考生拟录用为小学科学教师,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江东区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七天,七天后无异议的,正式确定录用人选。正式录用之前农村户籍人员必须办理农转非手续,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五、报名方法

  1、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7日——-28日(两天),上午8:30-11:00,下午13:30-4:30.

  2、报名地点:江东区教育局一楼(宁波市江东舟孟南路80号)。

  3、报名要求:报考人员随带身份证、户口簿、高校毕业生推荐书、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相关荣誉证书以及其他能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二寸近照2张(其中1张粘贴在报名登记表上)、《江东区教育局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1份(见附件,提前下载并如实填写)。

  六、其他事项

  1、在录用过程中,应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遵守选拔录用工作的有关规定,如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应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报考者有不符报考范围及资格条件的或弄虚作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取消录用资格。

  2、新录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应届毕业生按有关规定实行见习期(初期)。见习期(初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考核为“不合格”的,取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资格。被录用人员在规定的报到期限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应届非师范类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在录用起两年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届时未取得的人员不再聘用。

  3、从事考试录用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4、有关招聘信息请随时关注江东教育信息网()。

  咨询电话:    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0574—87847617;

  举报监督电话:区监察局0574—87740853.

  宁波市江东区教育局

  2012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