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招聘办法
采取笔试、面试的方法进行。
(一)笔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
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3年1月8日上午,具体时间安排及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进入面试人员确定:按照不同岗位、依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并列的都进入面试)。笔试成绩设定合格分数线,达不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合格分数线制定办法:按招聘岗位数量的3倍确定基准人数为45,第45名的分数为基准分数,基准分数降30分为合格分数线。
2013年1月11日公布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考生可登陆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衡水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二)面试:根据专业及岗位特点,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
1、教师岗位面试内容包括仪表、说课、答辩三个环节,时间15分钟,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
仪表(5分):是对应试者着装、仪表、举止、谈吐等方面的综合评定。
说课(70分):为拟任教学科相关内容,抽签决定说课题目,时间不超过10分钟。
答辩(25分):为教育理论、专业教材教法、师德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时间不超过5分钟。
非教师岗位的面试内容根据岗位特点确定。
面试暂定于2013年1月12日至16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详见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hehs.hrss.gov.cn/)和衡水市教育局网站(http://www.hsjyj.gov.cn/)上的公告。
2、面试具体要求
纪律要求:面试人员凭准考证和身份证,严格按规定时间进入考点候讲室,迟到者、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补试;面试人员不准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点候讲室,不准大声喧哗,服从考点工作人员安排;如出现违纪现象和行为,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程序要求:
(1)面试人员按报名先后顺序,抽签决定面试的顺序号。
(2)面试人员按面试顺序号,在规定时间到备课室抽签决定说课题目。
(3)面试人员不得携带任何资料、不得与外界联系、不得离开备课室,考点负责提供教材和草稿纸。
(4)面试人员在规定时间依次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说课室,面试人员进入说课室后,只能报出自己的面试顺序号和说课题目,不得说出自己姓名。
(5)面试结束后,评委当场亮分,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当场核分并宣布面试成绩,面试人员离场。
(三)总成绩: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比例加权后,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岗位及人数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时,面试成绩分高者优先(如果面试成绩相同,则笔试科目公共基础知识分高者优先)。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参加体检人员要在市教育局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由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登录衡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衡水市教育局网站查询。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核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