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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同济科技职业学院12月公开招聘人员的通知(二)

2012-12-19  来自于:课评集

  (二)考试

  考试分初试(笔试 试讲),复试(面试)两轮进行。初试、复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综合成绩。初试中,笔试、试讲满分均为100分,分别占该轮分值的50%。

  1、资格复审及初试。初定于1月中旬在学院内举行,具体安排请自行关注学院网站相关信息。

  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表(贴照片)及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初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初试后,根据成绩从高到低,按不超过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复试人员名单。

  2、复试。初试后直接安排复试。

  复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岗位认知、适应能力、专业水平和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急应变等综合素质。

  复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能力测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