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赣州寻乌县教育局招聘50名中小幼教师的通知
因工作需要,现决定从公办义教学校顶编在岗的代课教师中招聘公办教师50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 “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名额
年龄段 | 50-59周岁(男) (1953.1.1至1962.12.31出生) | 40-49周岁(女) (1963.1.1至1972.12.31出生) | 40-49周岁(男) (1963.1.1至1972.12.31出生) | 30-39周岁 (1973.1.1至1982.12.31出生) | 20-29周岁 (1983.1.1日后生) | 合计 |
招聘 名额 | 7 | 13 | 12 | 13 | 5 | 50 |
资历终算时间为2012年12月31日。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富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即,经体检合格,未发现传染性疾病及不治之症,无残疾。
4、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或高中以上学历。
5、具有小学(含幼师)及以上教师资格。
6、2005年6月30日前在寻乌县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含县幼儿园)或经原县教文体局同意转入民办学校连续任教达7周年以上,至今在岗,并经县教育局认定在册,且在2010、2011、2012三个学年度考核合格的顶编在岗的代课教师。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准报考:
(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者
参照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省人口与计划生育委员会2008年3月31日《关于从优秀村干部中录用乡镇公务员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界定执行。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2002年9月1日《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来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②2002年9月1日《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前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二胎或二胎以上的;③2002年9月1日《江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前虽然只超生一胎,但在录用考察前未按当时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的。
(2)正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者;
(3)参加过非法组织活动及牵头非法上访者;
(4)有非法交易土地、非法开采稀土及违章建房行为者;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能报考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