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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鹤壁职业技术学院招聘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通知

2012-12-18  来自于:课评集

  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鹤壁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通知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专业教师招聘:全国范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

  2、实习指导教师招聘:全国范围内,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和同等学历的留学回国人员,并取得相应专业技师及以上资格证书。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热爱职业教育,德能智能技能综合素质优良,专业对口,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专业教师岗位要求:2013年7月以前毕业,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本科,本科所学专业与研究生所学专业一致或相近;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具有硕士学位,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197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博士学位,年龄不得超过40周岁(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 实习指导教师的岗位要求:2013年7月以前毕业,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 2012年12月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技师资格证书,年龄不得超过30周岁 (198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2012年12月1日前取得相应专业的高级技师资格证书,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2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报考专业不对口的;

  3、有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教师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

  详见《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实习指导教师岗位表》(附件1)

  四、招聘报名时间及办法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7日—12月27日

  报名地点:鹤壁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办公楼209室)

  联系电话:0392--3330505

  报名办法:本次招聘实行现场报名。报名费60元。报名者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在校生凭成绩单、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等,以及4张近期同底版免冠一寸彩色照片到报名点报名。报名时填写《鹤壁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一式2份。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招聘的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考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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