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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福建省泉州五中招聘优秀毕业生担任教师的通知(二)

2012-12-17  来自于:课评集

  三、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

  (1)现场报名

  时间:2012年12月19日(星期三)  8:30 -- 14:00

  地点:北京师范大学邱季端体育馆

  (2)网上报名:符合条件且有意向的应聘者请将个人简历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寄至198132@qq.com.华东师范大学毕业生投递截止时间为2012年12月18日.

  2、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报名时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身份证、就业推荐表、在校三年成绩证明、各种奖励证书。

  3、资格审核:学校将组织对报名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审核(网上审核)后,通知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录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四、考试办法:

  本次招聘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综合总分满分100分,其中笔试占30%,面试占70%

  1、笔试:笔试内容为专业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合格。笔试成绩以30%计入综合总分。从笔试总成绩上合格线的应聘者中按分数从高到低,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推荐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考核采用片段教学、结构化面试等形式,满分100分,以70%计入综合总分。

  五、签约:

  按综合总分上线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签定三方就业协议书。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招聘高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无影响聘用的,2013年8月按泉州市编办、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事局有关文件规定办理毕业生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合同管理。

  六、其他事项:

  1、签约人员报到前须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水平资格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2013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以上证书的毕业生(博士学位延长至2013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资格。

  2、签约人员体检按《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

  3、本次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执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4、聘用手续办理按泉州市编办、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事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5、本次公开招聘由监督组实施监督。

  6、有关招聘信息请及时留意学校网站。学校网址:www.qz5z.com;

  联系电话:0595-22274446 传真:0595-22276991 ;

  学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桂坛巷49号  邮编:362000

  7、上述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