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面试(试教)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报考教师岗位的除进行面试外还要进行试教,面试(试教)地点设在长沙,除湖南以外的省市区来长参加面试(试教)的考生按火车硬座(卧)票价的标准报销费用。面试(试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试教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主要测试教学理念、教师素养、教学方法和组织教学能力等。
3、教师的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构成。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结构化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3、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时,则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费用自行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在达到面试(试教)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如某岗位无合适人选则实行空缺。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区人事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99315,85899321;
2、监督电话:中共长沙市天心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731-85898312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