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
(1)毕业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2)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3)教师资格证书、英语等级证书及普通话测试等级证书。
(4)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5)考试考务费150元。
(6)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4张。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录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考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岗位招考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招考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以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其他岗位。开考比例按报名时符合条件能获得准考证的人数为准,报名者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的,计入开考比例,其考试成绩均按“0”分计算。
㈡资格审查
由县招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考人员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笔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2年12月22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领取地点:贵州师范大学招生就业处。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其构成为: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考试成绩实行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㈠笔试
笔试形式为闭卷考试,笔试考试范围:报考相应学科高中人教版教材(报考职业中学教师岗位考专业知识)、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2012年12月2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㈡面试
1.根据计划招聘人数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对象。若遇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末位并列人员共同进入面试环节,《面试准考证》的领取时间为2012年12月25日下午2:30—5:30.
2.面试时间为2012年12月26日
3.面试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若遇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进入体检。
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准考证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