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上海政法学院度师资招聘的通知
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度师资招聘启事
上海政法学院始建于1984年,坐落在风景秀丽的佘山国家旅游度假区,占地面积1078.60亩,被誉为“佘山脚下的花园学府”。学校全日制在校硕士研究生、本科和高职学生规模近万名,现有师资队伍结构合理,副高以上职称占教师总数的40%,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超过教师总数的84%。学校坚持“立足政法、服务上海、面向全国”,依托政法系统的行业优势,走“以需育特、以特促强”的创新发展道路,努力培养基础扎实、具有社会责任感、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人才。
为加快学校建设和发展,现面向全国诚聘高层次的学科带头人和专业教师。
一、招聘专业及要求
(一)“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度人才招聘计划”(附件一)
(二)高层次人才需求方向
岗位一:国家“千人计划”人选
要求: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55岁,引进后每年在国内工作一般不少于6个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或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2)具有本学科领域国际一流的研究水平,并取得了公认的重要学术成就,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关键技术等;(3)带领团队开展具有国际前沿水平的科学研究,取得相应的学术成果,引领并培养富有学术创新及开拓能力的青年骨干教师。
岗位二: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讲座)教授
要求:(1)具有博士学位;一般应在海外著名院校、研究机构担任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应职位,国内应聘者应担任教授或相应职位,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2)学术造诣高深,在科学研究方面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重要成就;具有创新性、战略性思维,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3)具有较强的领导和协调能力,能领导学术团队取得有国际影响的学术成果,注重培养及引领青年教师的学术成长。
岗位三:上海市“千人计划”人选
要求: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不超过45岁,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申请:(1)在国际知名企业、金融机构、其他相关专业机构和国际组织中担任重要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2)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发展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3)推进“四个率先”、加快“四个中心”建设紧缺急需的,具有国际领先或国内一流专业水平的其他海外高层次人才。(4)在本学科前沿取得国内外同行公认的突出研究成果 3、学术思想活跃,对本学科建设有创新性构想,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和工作目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及带队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