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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上海政法学院度师资招聘的通知(二)

2012-12-16  来自于:课评集

  岗位四:上海市高校特聘教授“东方学者”

  要求:2年以上((1)须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第一线工作。(2)国外应聘者或海外留学归国者一般应担任国外高水平大学助理教授(Assistant Professor)以上职位(含助理教授)或其他相应职位。 (3)国内应聘者(在本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之间流动的人员不列入本计划资助范围),须为具有正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在近5年内到国外高水平高校、科研机构连续工作学习含2年)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或者为到海外知名跨国公司、企业连续从事专业技术或管理且连续工作3年以上(含3年)的海外回国人员。 (4)从事自然科学类研究的申请者须40周岁以下(以申请当年1月1日计算),从事人文社会科学类申请者须45周岁以下,特别突出和紧缺的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岗位五:上海市高校“海外名师”

  要求:年龄不超过65周岁,在某一学科或者专业领域具有国际公认、较深造诣的外籍专家学者,在学校的工作时间累计每学年不少于60天,并符合以下特征之一:(1)重要著述或论文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具有权威性影响;(2)曾经或目前在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组织、研究机构担任重要职务;(3)是本学科或专业领域权威学术刊物的编委或主要审稿人;(4)是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学术会议的主旨报告人;(5)是本学科或专业领域的权威奖项获得者。

  相关待遇:学校为各类高层次人才配套科研启动经费,并提供良好工作条件以及优厚的待遇和大量的科研经费,同时在学科建设、团队建设、教学与科研激励政策方面提供相关的支持与资助。具体待遇按不同岗位个性化操作。

  二、应聘方式

  应聘人员填写《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附件二),随同其他材料(含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获奖、科研成果的复印件等)一起寄到我校。我校收到应聘材料后将组织专家进行初选,根据初选结果电话通知初试时间。

  三、联系方式

  上海市青浦区外青松公路 7989 号人事处师资科,邮编:201701(为了保证材料准确及时送达,请采用中国邮政或顺丰寄送应聘材料)。

  联 系 人:游老师、卢老师

  联系电话: 021—39225096       021—39226506(传真)

  学校网址:www.shupl.edu.cn

  附件一:上海政法学院2013年度人才招聘计划http://career.bnu.edu.cn/UpFile/20121212093509.doc

  附件二:上海政法学院应聘人员登记表http://career.bnu.edu.cn/UpFile/20121212093519.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