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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杭州)招聘人员的通知(二)

2012-12-16  来自于:课评集

  (二)考试

  考试一般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并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包括综合性基础知识和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结束后,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低于该比例的,全部入围。

  2、资格复审

  面试前,应聘人员应携带报名材料原件,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

  3、面试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应聘人员对岗位认知自述和评委提问,主要考查应聘者的专业水平、岗位认知、语言表达、沟通协调、应变能力等综合素质。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者,不能进入下一环节。

  (三)体检、考核

  考试结束后,按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最优者(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为岗位体检、考核对象。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并按有关操作规程执行。

  考核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按规定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各岗位均一视同仁,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