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体检与考核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岗位1:1的比例进入体检环节。末位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以笔试成绩较高者进入体检环节。
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体检前一天确定体检医院,并严格做好保密工作。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的,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核。体检、考核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根据考生的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情况,经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填写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名单,连同拟聘用人员笔试、面试成绩在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聘用办法及相关待遇
对所聘用的人员根据考试综合成绩,按学科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由被聘用者自行选择学校及岗位,每个考生只能选择其中的一所学校且所选择岗位与应聘专业对口。
新招聘人员全部纳入事业编制,实行聘用制,工资福利等待遇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纪律监督
对于违反公开招聘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于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监督电话:0313-7836663
以上意见由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怀安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怀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2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