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笔试
1、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正式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缺少证件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笔试为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生笔试成绩按综合知识成绩占40%,专业知识成绩占60%合成。
3、笔试成绩可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查询。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的工作时间(8:30—12:00,15:00—17:30)内,对笔试成绩有异议者可到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南栋2315办公室)递交书面查分申请(附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复印件),并于2日后领取查分结果。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八、资格复审
1、进入资格复审的人选,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相同时,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将在长沙天心区公众信息网上对外公布,资格复审地点设在长沙,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岗位所要求的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3、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面试(试教)资格,在报考同一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笔试成绩相同的,专业知识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九、面试(试教)
1、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报考教师岗位的除进行面试外还要进行试教,面试(试教)地点设在长沙,除湖南以外的省市区来长参加面试(试教)的考生按火车硬座(卧)票价的标准报销费用。面试(试教)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知识面、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试教采取片段教学的方式,主要测试教学理念、教师素养、教学方法和组织教学能力等。
3、教师的面试成绩由结构化面试成绩占30%,试教成绩占70%的比例构成。其他岗位的面试成绩即为结构化面试成绩。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低于70分的,不进入体检程序。
3、考生总成绩按笔试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合成。
十、体检
1、体检对象以岗位招聘数为基数,按1:1的比例,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若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出现体检不合格或弃权者时,则在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入围(递补不超过两次)。
2、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实施,费用自行承担。
3、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列为考察对象。
十一、考察(含资格终审)
1、体检结束后,对体检合格者采取走访调查、座谈、查阅档案资料(同时进行资格终审)等形式进行考察。
2、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该招聘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在达到面试(试教)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同一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试教)成绩高低确定(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十二、录取、聘用
1、考察结束后,考察合格人员即为拟录取人员。如某岗位无合适人选则实行空缺。
2、拟录取人员名单经区人事联席会议审定后,在天心区公众信息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人事手续。
十三、联系方式
1、咨询电话:长沙市天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31-85899315,85899321;
2、监督电话:中共长沙市天心区纪律检查委员会:0731-85898312
2012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