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聘方法及程序
本次招聘采用资格审查和实际技能操作的考核方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2年12月24日至28日。
报名方式:
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www.tj.lss.
gov.cn)公布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应聘人员下载、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填写完毕的电子表格及电子简历一并发送至学院2012年招聘专用邮箱(tjsjcgxy@yahoo.cn.)
资格复审:应聘人员经网上报名资格初审后,接通知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应提供的资料: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户口页(原件、复印件)、学历证明(原件、复印件)、职业资格证(原件、复印件)、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复印件),如有工作经验者需提供工作业绩证明(原件、复印件)。
资格复审地点:天津市检察官学院(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学府路930号)。
公开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一般要达到1:3.
(二)实际技能操作考核
经过资格审查后确定进入实际技能操作考核的人员。由检察官学院院长、副院长和上级主管部门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考核小组,对入选人员进行实际技能操作、组织管理能力、技术管理思路等方面的考核。最后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的人员。
(三)体检与政审
由检察官学院依据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对考核通过人员进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
(四)公示
体检、政审合格后,在天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反映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三、工作要求
天津市检察官学院将严格按照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要求和规定,本着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考核、认真操作,坚决抵制歪风邪气,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对反映出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一经查实坚决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参加应聘人员违纪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咨询电话:022-63305016
监督电话:022-273738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