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评集教师招聘频道讯:天津海运职业学院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规定,为了弥补人员不足,确保人员素质,保证公开招聘工作顺利开展,制定公开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学院基本情况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成立于2006年2月,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天津市唯一一所航海技术类高等职业院校。学院位于天津市海河教育园区雅深路8号,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天津海事局在华北地区最先开办海员对外适任证书培训的机构,也是华北地区首家通过国家海事局《船员教育和培训质量体系》认证的教育培训单位。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我院拟招聘教师14人,其中电气自动化专业1人、轮机工程专业2人、专业英语3人、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专业1人、海事管理相关专业1人、国际法学(海商法)专业1人、航海技术专业1人、临床医学专业1人、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专业1人、印刷技术专业1人、教育管理类相关专业1人(具体见附件1)。
三、招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招聘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信息发布
根据批准的招聘方案,统一制定招聘简章,于2012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不少于7个工作日)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tj.lss.gov.cn)和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网站(http://www.tjmvi.cn/hyxy/)发布。